“要從發展理念、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等深層次原因入手,破除市場競爭秩序不規范、消費環境不完善等體制機制障礙,充分激發市場活力和創造力,實現潛在消費需求向現實增長動力的有效轉化。”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首次發布《2017年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引發社會輿論廣泛熱議。(3月13日《人民日報》)
這是中消協首次發布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報告選擇了50個大中城市作為本次測評城市,覆蓋全國東、中、西部,涉及不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水平的城市。報告歷時52天,此次報告也是我國首次按照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具體主觀感受以及該過程中的影響因素如消費環境、消費供給、消費維權等對城市進行滿意度測評。這些都讓報告顯得更有“含金量”,更為客觀與準確。
從報告來看,消費環境總體良好。但從報告中能看出,地區不平衡現象較為突出,大城市的規模大,消費供給水平可能更高,消費環境水平可能更優,消費維權工作做得可能更出色,消費者的綜合滿意程度也越高。而規模較小的城市則反之。另外,城市消費維權方面的滿意程度大多在60分上下,相對滿意程度不高,也可見商家、相關部門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這是中消協首次發布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很有積極意義。消費環境建設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參與,發布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是對城市消費環境進行摸底調查。通過報告,可以讓相關部門找到自己工作需要改進的地方,報告的公布,能對因為監管、執法等主觀原因造成測評得分較低的地區相關部門形成壓力,倒逼他們奮起直追。
這樣的報告應該每年都進行,通過每年各區域的不同得分,哪些地區得分有所上升,排名有所上升,哪些地方得分下降,排名下降,還可以據此對失職的相關部門實行問責。報告還要廣泛征求消費者意見,讓消費者積極參與其中,這能激發消費者的監督熱情,有利于對商家、監管部門進行監督。
正如商家打廣告時喜歡強調的:消費者滿意才是真的好。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是對消費者消費體驗的尊重與重視,是堅持消費者至上的理念。通過滿意度測評,才能真正發現消費環境存在的問題,從而補上消費環境短板,激活潛在消費需求,暢通消費者維權渠道等等。
所以,發布城市消費者滿意度測評報告,還只是邁出了第一步,“消費者滿意度報告”要能制度化、常態化,各個城市更要能“按圖索驥”,要看到自身在消費環境建設方面存在的不足,并予以改進。而城市之間的競爭,在消費環境建設方面也要你追我趕。要知道,在消費環境建設方面做得好的城市,才更宜居,也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及法治水平,體現城市的“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