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5月19日電 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在一系列講話中強調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他指出,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欲。
近日,《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出版,該書摘選自習近平講話、報告、批示、指示等30多篇重要文獻。其中,該書第八篇重點論述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的重要性,部分精彩講話如下:
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要帶頭厲行法治,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不斷推進各項治國理政活動的制度化、法律化。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
——《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2012年12月4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92頁
各級領導干部都要牢記,任何人都沒有法律之外的絕對權力,任何人行使權力都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并自覺接受人民監督。要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為公開制度,保證領導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權、權重不謀私。
——《依紀依法嚴懲腐敗,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第136頁
我們黨是執政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能不能正確領導立法、帶頭守法、保證執法,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大作用。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各級黨組織必須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對憲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也不要去干預依法自己不能干預的事情,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做到法律面前不為私心所擾、不為人情所困、不為關系所累、不為利益所惑。不懂這個規矩,就不是合格的干部。如果領導干部都不遵守法律,怎么叫群眾遵守法律?上行下效嘛!各級組織部門要把能不能依法辦事、遵守法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條件。
——《在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2013年2月23日)
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現在,一些黨員、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認為依法辦事條條框框多、束縛手腳,凡事都要自己說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這種現象不改變,依法治國就難以真正落實。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首先解決好思想觀念問題,引導各級干部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我們必須認認真真講法治、老老實實抓法治。各級領導干部要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如果在抓法治建設上喊口號、練虛功、擺花架,只是葉公好龍,并不真抓實干,短時間內可能看不出什么大的危害,一旦問題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后果就是災難性的。對各級領導干部,不管什么人,不管涉及誰,只要違反法律就要依法追究責任,絕不允許出現執法和司法的“空擋”。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重要依據。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要完善黨內法規制定體制機制,注重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的銜接和協調,構建以黨章為根本、若干配套黨內法規為支撐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提高黨內法規執行力。黨章等黨規對黨員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嚴格遵守黨章等黨規,對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4年10月23日),《求是》雜志2015年第1期
依法治國的根基在基層。縣委書記要做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做決策、開展工作多想一想法律的依據、法定的程序、違法的后果,自覺當依法治國的推動者、守護者。
——在同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時的講話(2015年1月12日),《人民日報》2015年1月13日
我們黨的黨內規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范和規則。黨的規矩總的包括什么呢?其一,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章程,也是總規矩。其二,黨的紀律是剛性約束,政治紀律更是全黨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行動方面必須遵守的剛性約束。其三,國家法律是黨員、干部必須遵守的規矩,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全黨必須模范執行。其四,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
——《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2015年1月13日)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要提高黨員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高級干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我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講過,各級領導干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這也就是我們黨一直強調的,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綱紀不彰,黨將不黨,國將不國。要在全黨同志特別是高級干部中進一步重申,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于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欲。黨紀國法的紅線不能逾越。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事實證明,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既可以起到關鍵推動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壞作用。如果我們的領導干部不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不要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不要說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就連我們黨的領導、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可能受到嚴重沖擊和損害。還是鄧小平同志說的那句話,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所有領導干部都要警醒起來、行動起來,堅決糾正和解決法治不彰問題。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高級干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目標和任務的關鍵所在。之前,我們通常提的是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在準備這次講話時,我反復考慮,覺得應該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為領導干部增強法治意識、提高法治素養,首先要解決好尊法問題。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只有銘刻在人們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是領導干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每個領導干部都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每個領導干部都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徹底摒棄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決不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對各種危害法治、破壞法治、踐踏法治的行為,領導干部要挺身而出、堅決斗爭。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古人有一句話:“三歲看大,七歲看老。”對領導干部的法治素養,從其踏入干部隊伍的那一天起就要開始抓,教育引導他們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一個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紀守法上必須過硬,這個不能有差別。一個人縱有天大的本事,如果沒有很強的法治意識、不守規矩,也不能當領導干部,這個關首先要把住。一方面,要加強教育、培養自覺,促使領導干部不斷增強法治意識,養成法治習慣。另一方面,要加強管理、強化監督,設置領導干部法治素養“門檻”,發現問題就嚴肅處理,不合格的就要從領導干部隊伍中剔除出去。決不能讓那些法治意識不強、無法無天的人一步步升上來,這種人官當得越大,對黨和國家危害就越大。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在那些違法亂紀、胡作非為的領導干部中,相當多的人是長期不學法、不懂法。許多腐敗分子在其懺悔錄中都談到,不知法是自己走向腐敗深淵的一個重要原因。各級領導干部或多或少都學過一些法律知識,但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還很不夠,必須加強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我們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首要的是學習憲法,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各級黨委要重視法治培訓,完善學法制度,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等都要加強對領導干部法律知識的教育。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法律規定白紙黑字擺在那兒,要多學學、多看看,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法律是行使權力的依據,只有把這個依據掌握住了,才能正確開展工作。如果一味跟著感覺走,難免偏離法治軌道。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這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保證。各級領導干部要把責任擔起來,不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開一兩次會、講一兩次話了事。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力親為,不能當甩手掌柜。要加強和改進對法治建設的領導,統籌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每年都確定重點任務,明確完成時間,做到年初有分工、年中有督察、年末有考核,全年有臺賬。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的黨政主要負責人,上級黨委要及時告誡和約談,嚴肅批評。對一個地方、一個部門接二連三發生重大違法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必須嚴肅問責、依法追究。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
在權力觀上,有的領導干部頭腦中存在著十分錯誤的觀念。有的認為權力是靠個人奮斗得來的,是辛辛苦苦幾十年熬出來的;有的認為權力是千方百計拉關系、找靠山弄來的;有的則更直白,認為權力是花錢買來的,過期作廢,不用白不用。在這樣的權力觀支配下,怎么可能不出問題?我們說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如果法治的堤壩被沖破了,權力的濫用就會像洪水一樣成災。各級黨政組織、各級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為所欲為、隨心所欲的。要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講起來、守起來,真正做到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